八 (第2/2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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冯美美不高兴了:
“你们想吃霸王餐啊?门都没有!”
“开个玩笑嘛,别当真。”
我们走出饭店,冯美美要用车送我。我说我还有辆自行车,她说自行车可以放后备箱。我不想自行车坐她车屁股。再说,立立快放学了,我在附近溜溜,就接他放学了。自行车怎能跟皇冠比?她来去自由,速度比我快多了,婉言谢绝了她的顺风车。
立立虽然缺条腿,不缺智商。从小学开始,他一直是学习尖子。社会在不断进步,他上小学曾经受阻,却很顺利地进了大学。我们为他装了义肢,他乔装打扮后,跟其他孩子并无多大差别。虽然打篮球、踢足球他这辈子别想了,我们对这些没有奢望,只希望他别像那个诡异的刀锋战士,腿都没了,还兴风作浪。他大学毕业后找工作也不是太难,他的专业是计算机。计算机就像万金油,各行各业都有需求,他进了保险公司,不是卖保险,是干他的本行。可他的婚恋却一波三折,女方一听他不同寻常,立刻变脸。我们省吃俭用为他买了房,月供也由我们付。之后终于有位打工妹看上了立立的腼腆,嫁给了他,还说腼腆比无礼和放肆好。她来自农村,见识过一些桀骜不驯的城市少爷。我们的孙子健健康康,我是通过添孙子才尝到迎接新生命的喜悦。小家伙一生下来就白白胖胖,不像立立,刚下地满脸褶子,小老头似的。冯美美说夏秋亦的肚子是奥斯维辛集中营,话虽刁钻刻薄,也并非没道理。夏秋亦的内环境确实糟。而这糟糕的身体状况不但害了立立,终于有一天,害了她自己。
夏秋亦发病之初,是当年被农药喷中处,长出片片脱屑性小丘疹,继而浅表糜烂。她完全不当回事,自己当大夫,买回些价格低廉的药膏擦,没用。她这是跟我学的。之所以说那些药膏便宜没用,并不是便宜的药膏真的没用,而是不对症,药膏的作用决定于它的对症性,而不是价格。有一次,我屁股剧痛,针刺般痛,痛得我没法坐,擦多种药膏没用,屁股总是痛着。由于痛处我自己看不到,只能用一面大镜子照屁股,镜中的影像我屁股痛处长着小脓包,还一个接一个,排排坐,吃果果,在吃我屁股上的血和肉。我立刻自我诊断是带状疱疹,隔壁老宋长过。他长在腰部,也是很可怕的红兮兮一片小肉点。他去医院就被医生开了住院单捉进住院部,花了上万。我不想去住院,虽然医疗费能报销,单位的钱也是钱啊,不就抗病毒嘛!要一万块?我自作主张买了管三块五毛钱的阿昔洛韦软膏,擦到第二管,屁股上的坏东西全被消灭了,为单位省了上万。鉴于我的前车之鉴,夏秋亦也不去医院,自己当自己的大夫。然而,就像人有丑俊之分,疮有良恶之别。在她擦到第三种药还不见效后,我亲自问诊。我见她的糜烂面向四处扩散,扩散处绕以珍珠样隆起,边缘向内卷,溃疡基底呈鲜红色,还有血丝往外渗,我用手指压,感觉局部变硬。我知道,大多数皮肤病根子在体内,皮肤只是出气筒,发泄要道,除非像我这种由水痘、带状疱疹病毒引起的表皮感染,才与内脏关系不大。我不寒而栗,绑架般将其捉去医院。我的预感得到验证,化验结果为基底细胞癌——皮肤癌的一种。夏秋亦得皮肤癌跟她生孩子缺条腿一样,我一点不奇怪。农药没杀灭她就是对她最大的仁慈。能带毒生存几十年就是幸运。
但是,夏秋亦癌了还是让我们全家笼罩在愁云惨雾中。我们都以为她将不久于人世。夏秋亦自己更认为自己行将就木,拉着我的手,泪汪汪立下遗嘱:
“老公,你要好好活着,立立一家三口就拜托你了。”
我甩开她手,正色道:“别弄得像个丧门星似的。黄泉路上无老少,我们谁先死还不知道。你有长寿基因,你妈九十岁了还不是活得好好的?你爸也不是短命,他是工伤去世的。你看丘吉尔,在他七十岁时,也就是在他去世前二十多年,伦敦一家新闻电影公司就受命组织一个电影摄制小组,准备拍摄丘吉尔葬礼的新闻纪录片。可丘吉尔不想死,反倒是该摄制组的三位摄影师先他而去,撒手人寰。你也要像丘吉尔那样争气,不肯死!”
夏秋亦听我这么说,居然破涕为笑,可见她的心理素质很好。明明知道我在宽慰她,还是接受了我的心理开导。心理比生理更重要,有些癌症病人是被自己的病吓死的。
虽然用这种方法宽慰她,我自己内心的煎熬却无以复加。好在医生通过诊断,发现病灶还在表皮。医生安慰我,无论何种皮肤癌,如果病灶还在表皮,就有百分之百的治愈率。我当时吓傻了,不相信医生的话,以为医生这是安慰。癌症哪有治愈的?它就像艾滋病,除了死路一条,就是带病生存。
夏秋亦动手术时,巨额的医疗费,都是自掏腰包。她厂早倒闭了,一直在外面打工。她年纪一大把,没有专业,工作很难找,是我帮她找的工作,临时工,赚点钱而已,一切保险全无。我们没有积蓄,所有的钱都用在立立这个可怜的孩子身上。我立刻低价卖了房,准备带着岳母租房子住。好在立立是个懂事的孩子,我们为他付出那么多,他心理发育比健康孩子还好,他腾出他们的主卧给外婆,将另一间相对大的留给父母。自己带着老婆孩子住最小的一间,并接过我肩上的担子,自己每月交按揭,让我的钱全部用来为妈妈治病。
夏秋亦的手术很成功,身体基本上康复。我后来看书,书上说,如果癌在表破,确实能治愈,医生没骗我。
夏秋亦出院后,有一天,我一个人逛街,又一次与冯美美偶遇。自从上次洗了她的“足浴”,吃了她的大餐,我们有十几年没见面了。她老相毕露,却依然时髦,上身是血红的低领套衫,肚子上围着孙悟空似的黑色围腰,腿很是罗圈,却套着紧身长裤,脚上是紫红高帮靴。这如果是妙龄女郎的行头,我最多觉得该小女子没品位,冯美美身份接近老妪,给我感觉就像妖精似的。她一见我就劈头盖脑一通抱怨:
“哎呀呀,我是瞎了左眼瞎右眼,瞎了右眼瞎屁、眼,怎么找了这么个半道上掉脑袋的。”